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在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海口市委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龙委办【】19号)等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学校党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的强大肌体的细胞,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党组织处于学校的政治核心地位,是党在学校工作的战斗壁垒,担负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教育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培养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保证、支持和监督校长按规定行使职权,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完成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艰巨任务。
(二)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的紧迫性。近年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章程和“十七大”精神,积极探索学校党组织建设,通过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校党组织在完成创建教育强区、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完成教育各项改革等重大任务中较好地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共产党员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但是,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有的对学校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清,工作不到位,重点不突出,参与决策意识不强、质量不高、效果不佳;有的对党的自身建设抓得不紧,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好,班子缺乏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的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力,有的党员先进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不好、群众的威信不高,甚至个别党员理想信念淡化,法纪观念薄弱,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有的做教职工思想工作不经常、不活跃,在群众中缺乏吸引力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学校的根本落实,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进一步明确学校党组织在发挥政治核心和服务保证工作中的任务
党章规定:“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学校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共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指示,统一思想认识,使党的意志变成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发动党员在教学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组织和带领群众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指示。
(二)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校党组织要通过各种方式保证学校行政负责人按照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向办学。
(三)积极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学校党组织要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工作情况,讨论学校重大问题,包括长远规划、学年和学期计划、重大改革计划、重大财政开支计划、学校机构设置、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方案、中层以上行政干部人选,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等。学校重大问题必须先经党组织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培养和推荐学校中层以上行政领导干部。学校党组织要按照选拔领导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积极向局党委推荐领导干部任职人选。学校校长和副校长候选人的产生,可以是局党委提名产生;可以是校长提名,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产生;可以是召开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产生;可以是竞争上岗产生;可以是组织提名和个人自荐相结合产生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候选人的产生,可以是局党委提名产生;可以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无论是何种形式产生的候选人,都必须具备任职条件,严格遵循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讨论、任职公示、组织谈话程序。学校中层干部候选人产生后,党组织考察,提出意见,形成方案,提交由书记主持的校级党政干部联席会议讨论,在征得多数同意后,由校长聘任。
(五)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党组织直接领导包括师德建设在内的干部、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要经常分析师生的思想政治状况,根据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制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结合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实际,经常对干部、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六)对学校教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指导和支持教工会、共青团独立开展工作。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以及大会的议程和主席候选人名单,要递交党组织审议批准。学校党组织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会工作汇报,讨论工会的重大问题。凡涉及到重大改革问题的重要会议,吸收工会主要负责人参加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