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公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公告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通知精神,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缴费补贴结算截止时间延期到6月30日。为确保我县广大农民朋友能充分享受到国家新农保政策的实惠,现将几个缴费政策明确如下:
一、缴了保费才能享受到养老金
我县194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年满16周岁不满59周岁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本人必须缴纳新农保保费,到年满60周岁时,才能领取到国家发给的新农保养老金。具体规定如下:
1、1964年11月1日以前出生的,必须从起按年缴费,一直缴到年满60周岁为止,并且不能中断缴费。同时,可以往前追补之前的缴费,但补缴年限与以后按年度缴费的年限之和不能超过15年。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2、196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应从达到缴费条件之日起按年缴费,缴费年限不能少于15年,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追补之前的缴费。
二、缴费不会有任何经济损失
本人缴纳的新农保保费、政府的缴费补贴等全额存入本人的缴费存折,并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逐年计息。如果缴费者在年满60周岁前死亡,其个人缴费(不含政府补贴)全部退还其家庭。如果缴费者在年满60周岁以后至71岁零7个月之间死亡、且已领取了新农保养老金,其个人缴费金额减去已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即不包括中央财政支付的55元基础养老金)的余额也退还其家庭。
三、在规定期限内缴费政府给予补贴
我县农村居民,在6月30日前缴纳的新农保保费,可享受到缴费补贴30元。在12月31日前缴纳新农保保费,可享受到的缴费补贴30元。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缴费,不能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四、缴费越早,缴费年限越长,享受政府补贴越多
从起,只要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缴纳了当年保费的,每年都能享受到政府当年的缴费补贴30元。因此,每多缴一年费,就能多得到30元的补贴,到年满60周岁时,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多,其月养老金标准就越高。
五、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相互对接
按国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保”)是可以相互对接的。新农保可以转入到城保,城保也可以转入到新农保。到年满60周岁时,即使本人同时参加了新农保和城保,即有两个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到时两个账户可以合并,按一个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享受其养老金待遇。
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