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三进三同、结穷亲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继续开展好作为市委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重要内容的“三进三同”“结穷亲”活动,现就认真做好20xx年全局机关干部“三进三同”“结穷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围绕机关干部得到锻炼、干群关系得到升华、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贫困地区得到发展为目标,积极推动活动成果转化,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动本职工作,提升施政本领,用干部形象变化的新面貌、贫困群众生活的新改善和党群干群关系的新气象,为落实“314”总体部署、加快“平安重庆”建设、构建内陆开放高地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对象
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活动任务
机关干部每年参加一次“三进三同”,时间不少于一周;新提任领导干部上任前、新招录公务员试用期内须参加为期一个月的“三进三同”。市管领导干部每人“结亲”帮扶1户困难党员、1户困难群众,机关处级干部每人“结亲”帮扶1户困难党员或困难群众,一般干部职工以支部为单位集体结对帮扶1户以上困难群众或困难党员。
四、活动时间
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9月30日。利用端午节、中秋节、元旦节等传统节日到“穷亲”家中不少于2次。
五、活动地点
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实现帮扶效果最大化,根据全市对口帮扶原则,我局机关干部结“穷亲”应在开展“三进三同”活动的水江镇青龙村、梓潼村、辉煌村三个帮扶村。
六、活动内容
主要包括进村入户访民情、同吃同住同劳动、真心实意“结穷亲”、尽心尽力解民难、献计献策促发展五个部分。领导干部的“穷亲”对象要相对固定,未脱贫而变更“穷亲”对象的,应及时上报备查。
七、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三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健康任组长,副局长冉进红、陈勇、刘光才、局长助理金正德、副巡视员舒启武为副组长,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人事培训处,进一步加强“三进三同”“结穷亲”活动的开展。
(二)严肃纪律要求。机关干部在遵守“三带、四要、五不准”的基础上,要做到“六克服”:克服“本末倒置”倾向,即过分拔高、强化一般干部为群众“给钱给物”的现象,影响或弱化密切联系群众、历练党性作风的根本目的;克服“位置不正”的倾向,即因捐点钱物办点实事,错把自己摆在“救世主”的位置而不是“受教育者”的位置;克服“包办代替”倾向,即以为民实事定规划而代替基层乡镇村社的功能;克服自带米油肉菜,变相把“机关食堂带进农家厨房”的行为;克服成群结队,变相把“机关会场开到农家院坝”的行为;克服把7天时间“化整为零”的“走读式”行为。
(三)指派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按照《全市机关干部“三进三同”“结穷亲”考核评估参照指标》(附件5)规定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理论文章、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活动图片、典型故事、文件资料、宣传报道、影像视频等活动资料以及活动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见附件)和活动情况反馈表(见附件)的收集工作。并于年初(3月15日前)、年中(6月15日前)、年底(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活动方案、半年小结和年度总结。
(四)严格落实考核。将“三进三同”“结穷亲”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未完成“三进三同”“结穷亲”任务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不予推荐提拔使用。由市委组织部采取走访入住农户、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所在乡镇、村社意见和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查督办和通报落实情况。由人事培训处负责组织、督查、考核、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三进三同”“结穷亲”工作;由青龙村、辉煌村、梓潼村(居)党组织负责“穷亲”认定推审公示、安排进驻、协助帮扶等具体工作,并据实记录机关干部进村入户情况和帮扶效果,做出满意度评价(见附件),其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参考依据。
(五)创新帮扶模式。“结穷亲”要严格设计好“交亲(推荐、认定、报审、公示)、走亲(至少1年2次)、帮亲(重点解决衣食住行、就医就学就业等具体问题,重点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群体,重点帮扶产业发展、增收项目)、富亲”等环节,杜绝“穷亲”不穷等现象发生,坚持“穷亲”不脱贫、责任不脱钩、帮扶不停止。通过资金帮扶、项目帮扶、智力帮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多措并举,真正让有劳动力的“穷亲”3年内实现万元增收。实实在在为入住村、帮扶村办1件以上立足长远的好事实事,发展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