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青年文化节活动通知
关于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活动的通知各镇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进一步活跃农村基层共青团工作,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山东省“乡村青年文化节”活动的通知》(*青办〔2013〕*号)和团市委的的有关要求,团区委决定今年春节前后在全区广泛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青年、文明风、小康路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月至3月
三、活动内容
1.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镇团委要利用春节农闲和外出务工青年返乡机会,广泛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乡村”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宣传板报、图片展览等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农村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乡镇直属团组织、村团组织要组织团员青年收看一次《我们走在小康路上——农村青年学习宣传十八大精神专题片》并开展座谈交流,引导广大农村青年进一步增强青春建功新农村、创业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
2.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镇团委要结合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相关领域青联委员、青年专家和青年社团,深入农村开展文艺汇演、赠春联福字、科普宣传、法律咨询、医疗义诊等活动。
3.乡村文化活动。镇团委要积极整合各类直属团组织和村团组织资源,利用乡村集市、广场大院,组织镇区青年开展文艺表演、民间歌会及体育比赛等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4.农村实用技能培训活动。镇团委要组织农村青年收看一次科技、金融、种养殖、电焊工等方面知识的视频讲座。村团组织要召集青年致富能人、优秀外出务工青年与本村青年开展一次座谈交流,分享就业信息,共话创业理想。
5.文明新风进农家活动。镇团委要深化开展“文明新风进农家、村村都有好青年”示范活动,利用春节前后组织开展“好青年”评选、“好青年”事迹报告会、共青团与“好青年”面对面等活动,选树一批农村青年身边的可信、可学、可比典型,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倡树乡村文明新风;要组织动员直属团组织、村团组织,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村容整洁、绿化美化等主题团日活动,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6.真情助困进乡村活动。镇团委要发挥新建直属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团员青年广泛开展敬老、助残、帮困等志愿服务,组织青企协会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开展“一助一”、“一助N”结对帮扶,帮助贫困青年创业致富。
各镇团委可根据实际,将有关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亦可自选自创一些具有当地特色、便于农村青年参与的活动项目,争取做到每镇一个主题活动、每村一个特色项目,在丰富乡村青年文化生活的同时,促进农村团的工作进一步活跃。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乡村青年文化节”活动是共青团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活跃基层团的工作的有效举措。各镇团委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春节前后农村共青团工作的重点来抓,精心组织实施,要切实抓好各项活动开展,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2.集中行动,形成声势。要以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活动为契机,组织动员直属团组织、村团组织在统一时间内集中开展活动,形成“大团委”整体声势,进一步扩大团的工作影响。强化工作内容设计,鼓励支持各类直属团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活动项目,使直属团组织真正建起来、活起来。
3.扩大宣传,认真总结。要充分借助和发挥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兴媒体的作用,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镇团委要及时汇总整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相关工作信息。3月10日前,各镇团委要认真梳理本地开展“乡村青年文化节”活动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并附5张活动照片),报团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