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部门作风公开承诺第2页
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侵害企业及群众利益的行为。二、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财政政策法规、部门职责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等一律予以公开。推行收费公示、首问责任、挂牌上岗、限时办结等制度。
三、提高办事效率。依据职责,及时主动地为工作对象搞好服务,一般事项的办理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情况比较复杂,需调研论证的审批或办理项目,5个工作日内办结。凡涉及多个科室的办理事项,实行主办科室“一门受理、全程负责、一口对外”制度。
四、建立内部行政效能督查考核制度。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力度,以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作为考核的标准,对服务态度差、办事敷衍拖拉、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