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承诺第2页
。三、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好服务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办事规则,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最大限度的方便服务对象。
四、加强廉政建设,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作风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争做学法、知法、守法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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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统战部
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创造性组织开展好统战工作。
二、发挥统战部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汇集社会各界人士力量和资金,着力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本部办事效率。
四、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各项工作,促进廉洁从政。
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和干部的整体修养。坚持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成员理论素养和思大局、谋大事、促发展的能力,提高干部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水平。
六、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公正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控告、申诉,做到有错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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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政法委
一、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到对全区政法工作指挥有力,安排得当,有序推进,形成合力,发挥好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充分发挥综治维稳工作职能,加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提高社会防控能力。
三、扎实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牢记党的宗旨和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执法为民,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推动全区政法事业创新发展。
四、加大执法督查工作力度,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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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工委
一、全面履行职能。认真履职,抓好区直机关单位的党建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二、推行党务公开。通过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大会等形式,公开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责任人、干部监督电话和有关文件资料,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杜绝办事拖拉推诿等现象发生。
四、建立健全制度。不断健全工委内部管理制度,切实转变作风,做到接待热情,有问必复。
五、积极办实事做好事。充分利用部门特点,发挥部门优势,关心党员疾苦,多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顺民意、解民忧、暖民心的实事好事。
六、加强服务监督。对来人、来函反映的问题,做到有记录有回复,及时处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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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坚持公道正派。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二、强化工作公开。定期公开编办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凡符合程序规定、手续齐全的马上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并限时办结;不能办理的,耐心解释,并说明原因。
四、实行责任追究。对编办工作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和工作业务规定程序履行职责;服务态度较差、群众意见大、影响较大;不遵守工作纪律、人事纪律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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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
一、公正高效审执各类案件。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公正、高效地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
二、强化便民诉讼措施。实行基本诉讼知识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对涉及农民工和困难群众权益的案件,优先审理和执行;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和司法调解工作,主动服务基层群众。
三、积极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做到有访必接,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及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
四、改进审判工作作风。注重文明司法,给予当事人应有的人文关怀和人格尊重,坚决杜绝“冷、横、硬、烦”现象。
五、确保司法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严格审判公开制度。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一律公开进行。实行“判前评断”和“判后释法”制度,强化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功能,让当事人赢得舒心、输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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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
一、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二、实行检务公开。通过“检察开放日”,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重点工作情况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提高工作效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职责内及时给予答复,职责外的做好解释说明。
四、文明热情服务。满腔热情地接待来信来访,加强乡镇检察室建设,进一步服务基层、方便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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