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青少年事务基层服务代办平台方案
关于建设青少年事务基层服务(代办)平台的通知各镇、街道团(工)委,开发区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促进服务青少年和青少年接受服务的直接性、便利化,打造共青团直接面向和服务基层青少年的有效载体,现就建设青少年事务基层服务(代办)平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服务党政工作大局,贴近青少年现实需求为目标,积极完善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努力把青少年服务(代办)平台建设成为团组织联系青少年的新型纽带、服务青少年的重要载体、展示共青团形象的有型窗口,为更好的服务基层青年少年实际需求和实现全区团的基层工作全面活跃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二、主要内容
1、建立镇、街道、开发区青少年事务服务站。各单位要积极整合资源,主要依托镇、街道、开发区各类便民服务机构建立青少年事务服务站,设立青少年事务服务专门工作窗口,重点围绕团组织关系转接、流动团员服务管理、工作政策宣传、基层团建工作指导、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小额贷款办理、志愿者招募、特殊青少年群体管理和权益维护等内容开展青少年事务服务和咨询工作,不断为基层青少年提供高效、便利服务。
2、推进村(社区)青少年事务代办点建设。各镇、街道、开发区团(工)委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一批青少年较为集中,团的基础工作开展好,相关基础设施完善的村(社区),指导基层团组织依托辖区内相关便民服务机构和办公场所,建立青少年事务代办点,根据辖区青少年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青少年事务咨询、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和团组织各项业务工作,并协调上级团组织为青少年解决各类实际问题。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13年4月初至2013年4月中旬)。各镇、街道、开发区团(工)委要积极争取党组织工作支持,充分学习借鉴各单位便民服务机构相关服务窗口和村级代办服务机构建设运行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基层青少年事务服务(代办)平台建设工作目标和详细推进方案,在筹备做好镇一级青少年事务服务站建设的同时,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选择2至3个村(社区)开展青少年事务代办点建设试点,明确服务(代办)事项、工作流程、人员安排等具体内容。
2、组织实施(2013年4月中旬至2013年5月初)。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扎实推进镇、街道、开发区青少年事务服务站和村(社区)青少年事务代办点建设,设立专门服务(代办)窗口,公开服务内容,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不断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制作悬挂“青少年事务服务站”、“青少年事务代办点”牌子,全面开展面向基层青少年的各项服务工作。团区委将对各单位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巩固提高(2013年5月初至2013年7月底)。各单位要对基层青少年事务服务(代办)平台建设情况和运转效果进行系统自查和总结,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进行补充完善,逐步将凡是能纳入服务站办理的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服务站统一办理。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党建带团建。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依托党建抓好团建的原则,积极争取党委的工作支持,认真汇报好在摸底、实施、推进、提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并积极学习借鉴各单位便民服务机构相关服务窗口运行的成功经验,积极整合各类行政和社会资源,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确保扎实推进。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合理确定推进步骤,坚决规避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在村(社区)青少年事务代办点建设过程中,要根据不同村(社区)和青少年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扎实推进,切实将青少年事务服务(代办)平台建设成为团组织面向最基层青少年的服务性窗口。
3、搞好督导检查。团区委将成立专门督导组,按照实施步骤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度,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同时,将该项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基层青少年事务服务(代办)平台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团委于4月16日前将加强基层青少年事务服务(代办)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和《村(社区)青少年事务代办点筹建情况统计表》(每单位确定2至3个村、社区)报团区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