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征兵公告
2013年征兵公告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上级兵役机关统一安排,**区2013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的对象和范围。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适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3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3年12月31以前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青年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广大适龄青年可于7月27日前在户口所在地基层武装部报名应征,因各种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名应征的,可于8月5日前直接到区武装部军事科报名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