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稳定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稳定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村镇科(处):
**年是我省纳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的第*年、也是“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开展的第*年,各地村镇建设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管理,确保了全年工程质量安全平稳运行。为做好*年春节期间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春节期间做好村镇工程质量安全和稳定工作的认识
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平安**”建设的大局。春节期间,正值冬季气候干燥,风、雪、雾等恶劣天气较多,生产生活用电、用气量增大,极易引发火灾和燃气中毒事故,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增多;适值农民工返乡高峰期,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村住房安置等问题进入易发敏感期,村镇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压力加大。各地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稳定工作的特点,加强组织领导,立足超前防范,认真查找安全稳定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坚持不懈把安全稳定工作抓细抓好。
二、突出抓好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各级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提高警惕,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工作责任上再落实、依法监管上再强化、措施落实上再下功夫”,常抓不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村镇建设程序。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对于建制镇、乡规划区内的公共建筑,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共建筑,三层以及三层以上的居民自建房,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村镇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办理规划、建设、监督相关手续,都必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对于农民自建和限额以下的村镇建设工程,应当选择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和建筑工匠进行施工,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的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二是强化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各地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和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实施无缝隙监督管理。把本辖区所有施工现场纳入监管范围,明确监督责任人,结合冬季施工特点,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类型、原因,辩识查找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尤其是防风、防冻、防滑、防坍塌、防触电、防坠落等措施。要切实加大监督巡查力度,组织力量深入村镇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脚手架、模板和防护设施及节日期间工地值班安排等,对发现的各种问题,要责令施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跟踪检查。三是加强队伍人员建设。要主动服务,加强对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和培训,尤其是安全防范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保障施工人员和使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导村镇建设工程健康有序的发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三、重点抓好村镇建设领域稳定工作
各地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高度,强化各项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各类不稳定因素的存在。一是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利益。村镇建设量大面广,在推进村镇建设特别是示范镇建设、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中,坚决维护好群众利益,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处理征地、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安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引导、帮助群众尽快解决合理诉求和实际问题。农村住房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做到先建后迁,纳入**年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拆除后,要及时按照要求修善加固或翻建,确保危房改造户春节前住上安全的住房。二是建立预防报告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预警、预测、预报、预防机制,及时掌握影响安全稳定的信息,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认真做好信访信息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做到领导到场、措施到位、妥善处置,并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层层上报,力争把损失和社会影响降至最低,全力做好稳定工作。
四、做好村镇安全稳定部署检查工作
各地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提前部署做好安全稳定的相关工作,深入基层,分析形势,查找不足,研究对策,时时刻刻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适时掌握安全稳定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我省村镇建设领域的安全平稳运行。各市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春节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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