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共青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的通知各镇、街道团(工)委,开发区团委,区直行业团(工)委,大企业团委,各级青年文明号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团属媒体作用,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为实现中国梦汇聚强大青春能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国青年报》、《中国共青团》、《中华儿女》、《山东青年报》、《山东青年》等团属媒体是共青团中央、共青团山东省委的机关刊物,是各级团组织重要的新闻宣传资源和主渠道。
团属报刊在宣传党的思想主张、推动团的重点工作、服务青年健康成长和为团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近年来,团属报刊进一步强化作为共青团重要工作手臂的功能,紧密围绕共青团工作部署,加大和改进团的工作报道,生动反映青年风貌,为推动团的各项工作和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在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和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媒体信息对青年思想和行为的影响愈显深刻。团属报刊在共青团的传媒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优势,对推动共青团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引导青年形成正确的社会观察结论及思想认识、对增强共青团影响力承担着重要职能。全区各级团组织要站在讲全局、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团属杂志报刊的宣传发行工作,共同努力进一步扩大团属报刊对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
二、进一步扩大团属宣传舆论阵地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全区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团省委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广泛动员发动,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团属报刊的发行工作,力争做到有团组织的地方就有团的报刊,更广泛地覆盖和服务于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
要实行普遍征订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区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团属报刊“覆盖所有基层团委、部分团总支和团支部”的工作目标,在抓好普遍征订的同时,把大中学校、大型企事业单位作为征订工作的重点领域,将青年文明号、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少年维权岗、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等作为重点征订群体;要结合“两新”组织团建、乡镇实体化大团委、行业团工委建设等工作的进展,积极抓好新建团组织的订阅,开辟报刊发行工作新的增长点。
要动员各方力量开展报刊赠订工作。团的各级领导机关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向缺少经费的基层团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大学生“村官”等青年群体赠阅。各直属团委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相关党政领导赠阅报刊。要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争取纳入“农家书屋”工程。
要落实订报订刊经费。要尽力增加投入、争取社会支持,多渠道筹集落实征订经费。全区各级团组织要认真执行《关于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和《关于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的补充规定》,所收团费应首先用于订阅团队报刊,团区委在检查审核团费收缴使用情况时,将各单位订阅计划完成情况与团费的管理使用情况一并通报。同时,要增加经费投入,并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多渠道筹集订报订刊经费。
三、切实加强对团属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工作的领导
2014年报刊发行工作已经展开,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全力抓好团属报刊的发行工作,实现对基层团组织的全覆盖。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制,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同志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团的宣传部门要主动承担起宣传发动、任务分解、跟踪督办、情况反馈等工作,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形成合力,推进宣传发行工作。团报团刊征订工作情况将作为2013年度团的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发行工作中,各级团组织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报刊发行的各项规定,严禁向农村和农民摊派,严禁向社会组织摊派。
在做好团属报纸杂志宣传发行工作的同时,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阵地作用,把扩大覆盖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全区广大团干部要注重通过学习阅读团属报刊,及时了解工作重要部署、加强重点工作研究、相互学习借鉴经验,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工作。团的基层组织要结合青年关注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和思想上普遍存在的困惑,通过开展读报讨论交流等活动,帮助广大团员青年释疑解惑,形成积极向上的思想认识。
《中国青年报》、《中国共青团》、《中华儿女》、《山东青年报》、《山东青年》五份刊物由各直属团委统一到团区委征订,要认真填写团报团刊订阅登记表(见附件3),连同订款务必于12月3日前送交团区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