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通知
为深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保障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及各项重大活动的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重大活动持续时间较长,涉及范围广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食品药品安全要求高,因此任务艰巨,监管责任凸显。各区市县局和园区分局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层层落实工作任务,保证监管全覆盖。责任领导务必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工作并留下工作痕迹。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支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到工作运行科学有效、经费保障有力、防患措施到位、工作效果明显。
二、加强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结合当前开展的“亮剑行动”,加强对承办重大活动的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特色街道等重点场所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同时,加强夜市、烧烤、自制饮品等的食品安全整治。
一是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完善并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设备维护、餐具清洗消毒等制度,不超范围或超承载能力经营。督促重大活动接待点的餐饮单位加快硬件设施设备改造,提升软件服务,量化分级标准达到B级及以上标准。加强餐饮单位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督促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准确把握去向,杜绝回收油重新回到餐桌上。
二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风险评估。要在总结2013年监督抽检工作基础上,结合民生工程下达抽检品种,争取本级财政投入,扩大检验范围和频次,提高靶向性。注重监督抽检效能发挥,加强监督抽检结果的分析和应用,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进行查处。要善于分析监督抽检中反映出的共性和突出问题,查找原因,增添措施,帮助、指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建设,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开展标准化食堂建设示范。全面整治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是加强自办宴席的指导和培训。完善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办法,实行举办业主和承办厨师双主体申报,加强自办宴席的培训宣传,推进事前指导、备案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强化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锻炼监管部门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队伍实战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危害,规范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完善充实各地食品药品安全专家组数据库,建立12331快速反应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完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当好政府参谋,防止事故演变成群体性治安事件。安全事故无论大小,一律要向市局报告。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危害,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六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不具备食品药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存在严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业整改、吊销许可。对隐瞒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的,依法从重处罚。通过及时进行责任约谈、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等举措,形成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加大力度,确保取得良好成绩
每项活动对我们都是一次大考,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凡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区内的区局和园区局,要认真负责本辖区城市文明指数测评中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检查工作,要认真分析和梳理整治中存在有各类问题,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实施网格化管理,切实保证创建工作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督导、检查、培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查,要求餐饮单位认真落实创文“十做到”,并保持常态化。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和市局网站,以及在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广场等人群集中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做到”,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文明餐桌”行动中来,倡导文明消费新风。鼓励群众通过“12331”平台踊跃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线索,提升群众的消费信心,营造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