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坚决纠正“四风”,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根据《中共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鲁纪办发电〔2013〕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制度执行,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山东省纪委及局党组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一系列制度规定的执行。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把能否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作为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反对“四风”,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切实抓好。
二、强化廉洁规定,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及奢侈浪费行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已,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九条纪律”和省局党组“八条要求”等廉政建设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及奢侈浪费行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公款送月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收受有关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购买礼品搞互相走访。严格落实工作餐制度、禁酒制度,不准到上级机关驻地公款宴请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严格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擅自增设津贴补贴项目,不准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不准公款组织干部职工或家属外出旅游。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严防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纪律约束,加强监督检查。节日期间,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宣传好典型,查处曝光反面典型。坚决纠正在落实规定方面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等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坚决查处并进行通报;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和揭露问题。举报电话是XX-XXX,举报邮箱是XXXX
各单位贯彻本通知情况于10月6日前报纪检组监察室。
附件:《中共XX省纪委办公厅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
中共XX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