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加强近期和寒假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和培训机构:
为认真贯彻万委办〔2014〕167号、万安办〔2014〕79号和万委办〔2015〕2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现就抓好学校期末和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于后: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临近期末,学校工作纷繁复杂,在安排期末复习、考试和放假等工作时要一并安排好后期的安全稳定工作。各学校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要领导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亲自过问安全稳定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部署,狠抓落实,组织力量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严密防范措施。
二、认真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近期,各学校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常识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不携带火源进入林区、不在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教育学生不携带火源进入校园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煤炭、木炭和煤气取暖时要严防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要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安全,远离过期变质食品和有可能中毒的食品。要教育学生不进营业性网吧、歌舞厅、酒吧等社会娱乐场所,更不要参加可能危及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活动。要严格学生外出学校的管理,对住校生的监管一定要到位,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安全监管,严防考试空挡时段学生私自外出和校外闲散人员进入校园。要教育学生遭遇恶劣天气时不要强行上学或在无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离开学校。要强调学生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并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学生乘车监管,学校发现了非法客运车辆要报告并保存好相关资料,更不得伙同非法客运车辆车主运载学生,全力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三、全面排查整改学校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学校的门卫值班、消防设施设备、用电设施设备、校舍、体育器材、食品饮用水、危化物品和师生集中活动的场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尽快整改到位。要深刻吸取2014年12月31日上海外滩踩踏事故教训,科学组织学校各种活动,仔细排查整治学生集中出入的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通道畅通、应急照明设备运行正常,楼道值守人员要尽职尽责,严防踩踏事故发生。进一步落实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职责,加强课间巡查和监管,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四、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
寒假期间,各学校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发生安全稳定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妥善处置。各校寒假值班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月3日前交教育局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