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系统内干部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电〔**〕117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慰问帮扶工作。相关科室、单位要统筹安排、整合资源,集中对相应的挂钩帮扶联系点开展一次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向生产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多到困难群众中去,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各类急难问题。
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集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抓好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市建工局要切实加强全市建筑市场安全大检查,防止年终岁尾抢工期、赶进度而放松安全警戒;市自来水总公司要强化水质监控,加强水源管理,加大检查巡查频次;燃气办要督促相关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科室(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支部、工青妇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妇女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等活动。
四、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全体干部职工务必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局监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五、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征收办、路灯处、市政处、物管处、质监站等群众投诉多、矛盾多的单位要加大信访矛盾协调力度,深入到矛盾较多的一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六、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各单位、科室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局机关、各独立办公单位要加强人、财、物的管理,制定人员值班计划,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科室、单位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并将元旦、春节期间的值班表于12月31日下午5:00前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