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岁末年初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现就做好全县卫生系统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认真做好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卫生保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预案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做好节日期间24小时卫生应急值班,确保信息报告和指令传递渠道通畅。要认真落实鼠疫、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霍乱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管理。一旦发现疫情苗头,要有人员、有设备、有试剂、有药物、有疫苗,能够在现场指导和开展防控工作,防治疫情蔓延。要积极与旅游、农业、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加强联系,认真落实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各项工作要求。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要按照各类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落实相应人力、物资、技术等应急储备,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结合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发现的薄弱环节,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小餐馆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以及乳及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等餐饮食品原料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瘦肉精”猪肉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加强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饮用水的监督抽检力度,预防水源性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饮水安全。
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节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全面查找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确实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防盗等工作,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在节日期间要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环境的安全。要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密集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严格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菌(毒)种以及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巡查,严防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单位内部安全,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要注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并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确实做到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扎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营造祥和安定的节日氛围。
加强节日期间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各医疗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疗安全意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要加强节日值班力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满意的医疗服务。节日期间,各单位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对口支援、送医送药、健康教育等各项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要加强《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公车私用、赌博、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春节期间滥发钱物,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法纪,对违法规定的进行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加强节日值班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联络通畅。要坚持行政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情况要及时处理,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确保及时妥善处理。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紧急事件要及时报送,不得漏报、延报、误报和隐瞒不报,并密切跟踪事态的发展、及时报送处置的措施、后果、善后处理等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值班电话,请于**年1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同时将卫生应急值班安排、值班电话和卫生应急处置队伍人员名单及电话报局卫生应急办,局卫生应急办(设在局防保股)值班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