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晴热高温天气明显增多,群众开展扫墓烧香、上坟烧纸、燃放炮竹等活动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是森林火灾的高发阶段,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林业站,负责巡查全镇各组的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其中,由*负责办公室上传下达工作,联系电话:**
二、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节期间,通过镇电视站在黄金时间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在各进山路口和人流密集地悬挂宣传横额、标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积极倡导 “零碳祭祀”,通过植树、献花等有益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祀,达到“文明扫墓、绿色扫墓”的目的。
三、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扑火准备
(一)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做好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严格管理野外火源,加大对坟山、墓地等地区的巡查密度,实行重点防范,对林区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设点检查或派专人严防死守。
(二)切实做好对各类扑火工具、通讯器材和防火应急车辆等防火设施设备的检查保养和更新补充工作,确保各种防火器材、设备完善,性能完好,能拿得出,用得上。一旦接到火情报告,要及时报告和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带来的损失。在火灾扑救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一)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护林防火队伍,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清明节护林防火时间由4月1日至4月30日,为期1个月。检查站点及巡逻队执勤人员上岗时间由早上8时至下午5时,严峻时期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为准。清明节放假期间(4月5至7日)及逢星期六、日(4月12日、13日、19日、20日),都要设检查站把守路口及加强巡逻。各路口检查站的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未经同意不得提前撤队离岗。同时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半专业或经过培训的非专业扑火队待命,一旦发生山火,随时出动,并立即启动《**镇处置森林火灾事故预案》。
(二)严禁扫墓人员携带火种上山,山面禁止燃烧爆竹、香烛及纸扎祭品。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带头做好防火安全防范工作,以减少清明节扫墓的各方面压力。
(三)凡参加该行动的人员必须穿着制服,并配备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和必要用品。各人员必须要服从指挥,强化野外用火安全管理,预防山火发生,维护清明节扫墓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平安。
五、各主要路口设置检查站
为把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各村(居)委会,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设置检查站及巡逻队(人员分工情况见附件),工作人员一律要服从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防火防范工作。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严格纪律,恪守职责,保障我镇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