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清明节放假通知范文两篇
篇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2015年4月4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4月6日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
篇二
公司领导、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司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4月5日(星期天、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4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一)放假。4月7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二、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放假期间正常上班的部门,应在3月30日上午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至综管部。
四、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