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干部管理及考核细则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科学化管理水平,制度更加科学精细,操作性更强,彻底改变工作重制度,轻落实,重安排,轻监督,致使干部纪律松懈,工作效率低下,制度形同虚设,经中坪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特制定如下干部管理及考核细则:
一、2015年度各班子成员分工及每名干部业务工作及岗位职责按中坪委发〔2015〕2号文件。
二、干部请销假实行请销假登记制度,请假人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明请假起止日期,交领导签字批准后,由审批领导保存,按月交乡纪委汇总,请假按照班子成员给党委书记请假,其他干部给乡长请假的原则进行。
三、干部请事假除公休假外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如超过规定天数请假,每天扣100元工作津贴;干部本人因病住院请假不扣津贴,但销假时必须提供入、出院证明和住院发票,否则按事假计算;旷工每天扣300元工作津贴;全年病事假或旷工超过有关规定的,同时按规定予以处理。
四、干部考勤主要采取会议考勤的方式,办公室提前20分钟通知开会,凡没有请假而缺会的按旷工处理。
五、全体乡干部,必须按时上下班,周一上午必须到岗,周五离岗不得早于上午11点半,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津补贴20元,每5次迟到或早退算一天旷工(马守章、邓晓忠、岳武太、张忠贵、高定全5名同志不参与平时考勤)。
六、全体乡干部上班时间不准上网打游戏、聊天、逛淘宝,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本级领导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被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督查通报的,每次扣当事人300元津补贴,扣分管领导100元,同时按有关规定做出纪律处理。
七、积极主动完成上级或本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凡因工作不尽责致使工作延误而被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当事人200元,扣分管领导100元。
八、拒不执行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每次扣200元,并作深刻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办公区域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院内在家干部必须人人参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每次扣50元;每个办公室每周进行一次清扫整理,领导实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一次扣办公室每人30元。
十、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需安排就餐的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擅自安排生活,标准原则上每桌不超过200元,村组干部到政府开会、培训才安排生活,其他情况一律不安排生活,特殊情况需要就餐的,与乡干部一起吃便餐,由办公室人员与伙食团衔接,不得另行加菜。
十一、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买,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具体经办,原则上到万源集中购买,货比三家,哪家便宜就在哪家买,不固定店铺,尽量批发采购,私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十二、办公易耗品、用水用电要做到厉行节约,办公室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水电用量的起止度要记载掌握,各办公室用电要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特别是烤火炉和空调要做到人走即关,凡发现烤火炉及空调在没人在的情况下开着,每次扣50元,晚上提倡到2楼会议室集体活动、集中看电视或学习讨论。
十三、干部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上级通知开会的提供依据,因事要出差的,班子成员须经书记审批同意,同时报告乡长,一般干部须经乡长审批同意,同时报告书记。审批领导做好记录;能够找人代交的报表,由办公室找人代交,需要经办人亲自办理的,才批准出差;一般报表没有特殊时间要求的,周末回城办理(不算出差);出差天数核定办法:会议出差天数计算:按会议实际召开天数加1天计算(含途中往来),(出差或开会第一天去,第二天需全天办理或开会,甚至第三天上午还要办理的,加往返可按3天算),特殊情况,由审批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住宿费用公务卡支付,交通等补贴按规定报销。
十四、周末实行分组轮流值班制,每组按编排的班次执行,值班人员切实履行职责,不得无故缺席,并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一切事务,无故不值班的按旷工处理,主要领导将采取电话抽查的方式督查值班情况。轮到法定假日值班的,按照法定放假天数给予100元/人·天补助。
十五、所有干部分管工作、业务工作根据平时督查情况进行考核,驻村工作考核与村上同步。
十六、干部工作不尽责或失职造成单位或个人损失的,由干部个人全部承担,个人不自觉履行的,由单位在其工作补贴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