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
各区防火办:
清明节将至,进入林区祭扫、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剧增,随着天气转暖,进山踏青、旅游的人流也随之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各区要切实加强清明祭祀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近期,全市天气总体以多云为主,气温回升较快、空气湿度小,森林火险等级较高,各区防火办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杜绝麻痹侥幸思想。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二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加大《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力度,对违规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要重点宣传、以案说法。同时,要强化对清明节前重点时段的宣传,在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和墓区,设置醒目的横幅、标语和语音提示,进一步警示广大市民增强防火意识,做到文明祭扫。此外,各区还要做好驻林区单位的宣传工作,加强联系,做到防扑联动。
三要进一步严格火源管控。各瞭望台要全天守候,护林员要全天巡查,人员不够的要临时增派,切实保证巡查的密度和覆盖面。要针对清明节期间市民扫墓的特点,在林区入口、墓区周围以及游客出入频繁的地区,加强检查,严禁在林区内烧香焚纸、燃放鞭炮,及时制止违规用火行为。同时,对与外省市毗连的重点林区,要采取必要手段严防死守,继续抓好防火通道的维护和生物阻隔带的清杂工作,切实提高防御外火的能力。
四要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完善防火应急预案,提高预案执行的针对性、实效性。各森林消防专业队和应急分队要集中待命,时刻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打早、打小、打了,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加强防火实战演练,提高现场科学合理指挥扑救的能力,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而引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要进一步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火情报告制度,强化沟通联系,保障防火信息畅通。各级防火办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坚持杜绝脱岗、漏岗等现象发生。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对迟报、瞒报火情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六要进一步加强检查督查。各区防火办要加大对所属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力度。要全面检查防火应急物资储备和完好情况,物资不足或损坏的,尽快补齐、补充到位;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抓好整改,消除工作隐患。要依据《森林法》、《森林消防条例》加强对墓园、纪念林的监管,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防止违法占用林地进行新建、扩建,对有违法占用林地进行新建、扩建行为的要联系林业执法部门及时处理。要加强墓园、纪念林及周边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市防火办节前将在各区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林区进行防火抽查,抽查情况将进行通报。
各级护林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对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抓好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我市安全度过森林防火期。各区清明节森林防火值班表于4月2日前传真至市防火办。
**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