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大全
(篇一)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清明”即将来临,随着气温异常升高,高火险天气增多,野外用火十分频繁,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防火再次进入紧要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和安排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对野外火源的控制和管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出发,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确保不出现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火、避火和自救意识
各村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广度。要以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火源管理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为宣传的主要内容,以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告牌、印发宣传资料等手段,增加宣传的深度,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做好森林防火、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意识。
三、加强野外火源检查监督,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的要求,认真组织村干部,林业干部,护林人员开展排查整改活动,消除火灾隐患。严格加强对农事用火和造林炼山等野外用火的监管,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要在确保安全、有防范措施的条件下用火。在高火险天气,要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控,对违规用火的要严厉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杜绝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
在扑火过程中,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保持高度戒备,认真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筹备有足够的扑火工具,组织的扑火力量要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一旦遇有火情,要做到快速出击,速战速决,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强火情监测和值班调度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森林火灾情况,对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镇森防办要认真执行每天16:00钟前向县森防办电话“零”报告制度。县森防办值班电话:**
**镇人民政府
(篇二)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群众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大幅增多,特别是今年雨雪冰冻灾害过后,林内可燃物剧增,森林火灾呈爆发态势,森林消防工作形势极为严峻。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对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清明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特点和今年雨雪冰冻灾害给森林消防工作带来的新影响、新情况,按照“预防为主,防救并举”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工作。要采取镇包村、村包户、联户联保、农户轮流执勤等形式,全面完善森林消防责任制,层层落实火源管控责任,保证清明期间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宣传形式和中小学校、老年活动室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森林消防知识的宣传,形成全社会群防意识。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祖,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变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为植树、送花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文明祭祖方式。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检查,消除隐患。今年,国务院首次把清明节列入公共假期,预计群众入山祭祀、扫墓的人数将成倍增加,预防森林火险任务更加繁重。要突出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强化和完善林区野外火源管理。要提高工作前瞻性,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及早制定节日期间的应急预案。要加大对有坟区域的巡查力度,在依靠护林员巡查的同时,要积极发动群众,及时制止野外用火,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尽快恢复重建受损森林消防设施设备,全力抓好林区可燃物清理工作。
四、科学扑救,确保安全。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储备消防物资,健全森林消防应急预案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强化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扑救能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尤其要正确处理好“三打”与“三不打”的关系(即:在山高坡陡、地形复杂、风向多变的特殊条件下,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开设防火隔离带扑打;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扑打,由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在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用群众扑打,由精干的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扑打)。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在清明期间要严格执行森林消防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离岗、脱岗等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警),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扑救,同时要迅速将情况报市森林消防值班室(值班电话:**),确保领导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篇三)
各办事处,各有关行政村:
清明节是缅怀逝者、悼念故人的传统节日。期间,由于上坟祭祀、踏青春游的人员剧增,历来是山火多发季节。现清明节将近,根据气象部门分析,今年清明节前后的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了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将4月1日—4月8日确定为全镇森林防火戒严期。现将戒严期内的森林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
全镇各级组织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森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加强对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戒严期间,镇联系办事处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办事处森林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办事处和村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务必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现场。要实行包干负责制,镇、办事处和村要划定领导干部森林消防责任区、责任片、责任卡点,把干部的责任与地块挂起钩来,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对森林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凡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森林消防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追究责任。同时,要切实加强值班工作,镇、办事处要实行由领导带班的24小时不脱岗值班制度,杜绝值班室出现空档现象。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
镇政府将继续加强面上的森林消防宣传,各办事处、村都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把森林消防宣传工作的具体责任、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特别是驻村干部。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要入户发放好《告全镇人民书》,把森林消防戒严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将火源、香烛、纸钱携带上山等事项宣传到户、到人。对痴、呆人员要登记造册,并落实监护措施,做好监护工作。已安装高音喇叭的村,一定要广播森林消防通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警钟长鸣,使全社会都能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约束自身行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坚持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
清明节前后,镇、办事处机关干部(除个别留守岗位外)一律到森林消防工作第一线,做好消防的各项工作。各办事处和村要组织安排好卡点防守和巡山工作,对上山人员做好登记,并暂扣上山者携带的香烛、坟纸、烟花爆竹、打火机等易引发山火的物品。上坟祭祖倡导采用鲜花、植树等方式悼念故人。现场管理要务必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死守。相关村要组建一支10-20人的森林火灾扑救队,巡逻并随时应付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火情、火灾,镇联系办事处领导、办事处和村主要领导必须立即奔赴现场,组织足够的力量实施科学扑救。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同时,要注意扑火安全,防止人员伤亡。同时,要认真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保持通讯设备全日畅通。
(篇四)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
“清明节”将至,进入林区上坟、扫墓、祭祀和野外踏青人员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打好“清明节防火战役”,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要把“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件重要工作来抓,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落实,并深入重要区域、地块进行督促检查,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把清明期间火源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个墓地和坟头,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
二、加大宣传,开展文明祭祀。各乡镇要采取广播宣传、野外标语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广大市民文明扫墓、种植纪念树、献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险隐患。
三、强化管控,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清明期间在林区上坟祭祖较多的实际,各乡镇要在“非常时期采取超常规手段”,组织力量,坚决管住火源。对重点林区、入山道口、墓地等重点部位要增岗设卡,实行实名登记入山,对林区墓地和分散坟头要实行全面监管,严看严守,坚决防止带火种入山,对于不听劝阻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阵以待,做好扑火准备。“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扑火队员能够熟练使用风力灭火机,并时刻保持实战状态,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森林火灾事故。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组织扑救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科学、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管理区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及时、快速、妥善地处置各种信息。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森林火灾情况,防止多头上报、越级上报、瞒报、误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