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及个人: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申报第1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5〕2 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为2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二、申报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5年5月1日—2001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用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 第1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2)。
2. 第1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政审材料。
3. 第1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人选主要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均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4. 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5. 主要社会兼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如推荐人选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提供统战部门出具的证明。
7. 第1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附件1)。
8. 第1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一式2份,其中第1、第2、第3、第7、第8项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第4、第5、第6项材料提供扫描件。
特别说明: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院”院士或其他重要社会兼职的请在《第19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中“学习和工作简历”一栏内注明。
四、报送时间
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请于2015年3月**日14:30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五、联系方式
团委组织部联系人:**
校团委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