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清明节的放假通知两篇
篇一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4日(星期六)照常休息。4月5日(星期日、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调休补休。4月7日(星期二)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已经安排在2015年4月5日(星期日)的课程调整到4月6日上,原安排在4月6日的课程停上。各院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请各单位将2015年清明节值班表,于2015年4月3日前,统一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15年清明节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篇二
各院(系、部),各部门,全校师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5年清明节放假3天,即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
二、清明节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有关安保要求
(一)放假前,各部门(单位)要对所管校舍、设备、设施和物品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本部门(单位)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交通、防火、防盗、防流感、饮食卫生、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部门(单位)要按有关节假日值班要求,安排人员做好清明节的值班工作。值班安排表于3月**日前送学校办公室;值班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三)保卫处应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巡逻和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凡是离校的师生员工要注意关好门窗、水电、煤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xx大学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