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防火和安全文明祭扫工作紧急通知
各村:
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各种形式的祭祖扫墓活动频繁,野外用火增多,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区两级及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并结合我办事处实际情况,特此通知:
一、加强宣传,提高村民防火意识和文明祭祀的自觉性
清明节期间,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教育村民提高防火意识,倡导村民摈弃传统的祭祀方式,鼓励村民采取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文明祭祖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与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运用广播、黑板报、标语、上门发告知书等形式,加强防火宣传,同时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新的传媒方式,集中发送护林防火信息,千方百计提高村民文明祭祀和护林防火意识。
二、防火的范围和重点
1、五针路所辖2个村,即南关和西南关;
2、各村所有的绿化带内和大棚集中区;
3、3个骨灰堂,即紫坊、长子门、附城;
4、各村村内公墓聚集区。
三、时间安排
**年4月3日—4月6日(农历清明节期间,每天6:00-17:00)
四、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清明节期间防火和安全文明祭扫工作的开展,办事处特成立领导组,成员如下:
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科,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联系电话**
要求各村迅速成立领导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制定防火方案,成立10-20人的防火队伍,悬挂2条防火和安全文明祭扫的标语(照片发到邮箱),并将组织机构、值班名单、扑火队伍名单于4月1日前报农业科。
五、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
清明节期间,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防火队员统一佩戴防火袖标,加强巡逻排查,加强上下联络,发生火警一律要在第一时间(最迟不超过10分钟)向办事处值班室(电话:*)报告,并向相邻村、单位求援,及时开展组织自救。对于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