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20**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节日期间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和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乡道安办、**派出所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限、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当前全国开展货车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对客货运车辆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重点查纠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运车辆违停上下客、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做好农村摩托车、的士,违法载客治理工作,针对摩托车、的士无证无牌行驶等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派出所负有消防职责等部门要继续深化“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排查和整治,特别是要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场所以及举办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旅游活动,切实加强对旅游用车、游船、渡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
**派出所、企业服务中心、安办、村建站、国土所等部门要强化对加油站、液化气、民爆物品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有毒有害气体爆炸、泄漏事故。此外,其他专项整治部门也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灭在萌芽状态。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乡直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要在节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细致排查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新隐患、新问题,做到不留死角。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切实抓好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治力度,明确具体整改内容、时限要求等,做到立整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采取“定人、定时、定标准”进行整改,全力做到万无一失。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四、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调度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检查、巡逻,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发现问题及异常情况,要有效处理并及时报告,同时要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各检查组要将检查的事故隐患原始资料及汇总表以书面形式于4月30日前报乡安办。
**乡人民政府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