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各基层社、公司、厂:
为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县**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暨“两节”期间安全会议精神,为确保全系统欢度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县社研究决定于春节期间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年1月 9日至1月12日为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1月13日起县社将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抽查。
二、检查内容:
1、做好防火、
防盗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检查门市是否使用“三炉”,注意查巡用电线路,对老化用电线路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该加固要加固,做到门市仓库不离人。
2、加强危化商品经营的管理工作。对供销社门点(含挂靠农资店)经营危化品,要严格按安监部门的规定做好安全管理。
3、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在检查中,突出烟花爆竹商品质量,杜绝伪劣及违规商品进入供销社经营渠道;突出安全设施的齐全,确保安全设施完整有效;突出商品库存的管理,批发点和代批点的库存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要求,杜绝异地存放、寄放。
4、加强对“三合一”、超市商场、公共聚集场所及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5、加强危房检查清理,做好加固或疏散转移工作。
6、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确保供销社经营的食品安全,质量合格,食用放心。
7、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各单位领导要带班并将值班安排名单于2月6日前上报县社合作指导科。
8、做好治安查巡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定稳定,对影响安定的突发性事件要抓苗头、抓预防、抓制止。并于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
三、检查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认真督促本单位搞好自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好安全检查;并按照“行业主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深入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平稳。
(二)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单位,要立即进行整顿,彻底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丁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同时要做好自查记录和备案工作,确保全系统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