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县第XX届新春长跑比赛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深入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研究,拟定于2015年4月下旬举行第五届新春长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2015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县**镇**公园东大门举办。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全民健身委员会
承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委、县城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直工委、团县委、县长跑协会
三、参赛人员
凡符合参赛组别及年龄要求的**籍人员均可参加,以身份证为准;外县籍人员可经全健办审核后作为特邀人员参加。所有参赛人员均以个人名义参赛。
四、组别(男、女)及年龄
a组:20-29岁(1986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
b组:30-39岁(1976年1月1日—1985年12月31日)
c组:40-49岁(1966年1月1日—1975年12月31日)
d组:50-65岁(1950年1月1日—1965年12月31日)
五、比赛路线
自**公园东大门出发,经**路-**大道-**路-**路,进入**公园内,绕公园绿道环跑一圈。全程约3公里。
六、报名事宜
1.单位参赛人员由单位组织报名(县域内行政村也可组织群众报名参加);鼓励社会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参加;凡报名参赛运动员,应提交健康证明,签订承诺书,并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各单位于2015年**月**日前将本单位参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寸照片(每人一张)、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具体负责人名单(含联系方式)报送至县教体局体育科,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3.社会人员于**月**日前携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寸照片到县教体局体育科报名,逾期不计。联系电话:***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男、女各年龄组实际参加比赛人数的40%录取名次。其中,一等奖为本组参赛人数2%,二等奖为本组参赛人数5%,三等奖为本组参赛人数8%,优秀奖为本组参赛人数25%,不重复奖励。根据比赛组织情况及参赛情况,全健委将设置单位优秀组织奖若干。
八、有关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要把比赛作为本地本部门展示形象、凝聚人心、促进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经办人各一名,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参赛工作。
2.全健办将组织参赛各单位具体负责人、全体裁判员、工作人员召开会议布置比赛相关工作并发放运动员参赛证、号码布等,届时将另行通知会议事宜,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席。
3. 参赛运动员务必于比赛当日上午8:00前到**公园东大门集中参加比赛开幕式。各组运动员于赛前20分钟进行检录,错过比赛时间,作弃权处理。参赛运动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跑完全程,超时不计成绩。
4. 严禁在参赛中弄虚作假(搭乘交通工具、抄近道虚报或瞒报年龄等),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比赛成绩和单位优秀组织奖,并给予通报批评。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