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值班工作通知
各乡镇(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经开区,人武部,创新区,各人民团体,省、市驻习及县属企事业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年中秋节期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值班工作安排印发你们,并就中秋节期间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县级带班负责同志要在岗(办公室)带班,科级值班同志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县级带班领导因在一线处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而离岗(办公室),应向市委值班室报告备案。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
二、各地各部门在岗带班领导要加强对社会全面情况的掌握,重视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要制定完善预案,健全值守应急联动机制,确保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紧急突发情况;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密切关注重大传染病疫情,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如有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跟踪续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错报。
三、各乡镇(区)和县直各部门要做好中秋节期间值班工作安排,并将值班表于9月5日下午4:00前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送县委办、政府办。
四、各乡镇(区)和县直各部门值班领导、值班工作人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6:00前将本乡镇、本部门当日情况报县委办秘书科(**)、县政府应急办(**)。
五、值班期间如发生重、特大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值班领导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置。
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联络通畅,指挥顺畅。值班期间,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如有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