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规模企业:
近期,我省接连发生4起较大事故,共造成17人死亡。为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吸取教训、狠抓工作落实
中秋、国庆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交通运输繁忙,既是旅游、购物旺季,也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针对“两节”放假时间长、重大活动多的特点,各乡镇、各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对照自查,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高度重视、强化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县直有关单位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抓,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基础、到企业、到岗位。中秋即将来临,国庆紧接而至,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各乡镇、各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早研究部署安排,抓细抓实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法人发生。要切实实行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节假日期间,凡因领导不力、组织失误、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问题较多、隐患严重的地方和单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突出抓好道路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道路水上交通方面。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营运工具;要认真开展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管理和维护,防止带病运营;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要全面排查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严格车站、码头、渡口的安全检查,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交通、海事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要加大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加强视频监控值班,安排好节日期间渡口签单发航员的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渡口五定管理、签证发航制度、四员包渡口制度,扎实开展整治行动,砂石办、海事、渔政站要严厉查处超载、非法载客、货船载客、农用船载客、渔船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烟花爆竹方面。打非办、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和相关乡镇要切实履行“打非”工作职责,保持对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查处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非法产品流入市场。要加大对生产、出厂检验、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深化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违法分包转包等专项整治。打非办和东塘、三塘的打非工作人员节日期间要安排值班巡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严防非法生产出现反弹。
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公安、消防部门要继续全面、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练兵活动,重点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要对车站、码头、网吧、商场、电影院、宾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特别加强此类场所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志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检查,严防火灾发生。要加强对中秋、国庆节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的审批和检查,举行大型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建筑施工方面。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危险化学品方面。安监、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严防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和爆炸事故。要抓好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行动,务必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力,坚决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点。住建要牵头组织查处破坏损害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要对燃气经营市场进行整治,严防燃气事故发生。
同时,电力、工信、质监、教育、气象、旅游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值守,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各乡镇、各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安全信息日报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县政府应急办和安委办报告。各单位节日值班安排表应于9月5日下午5:30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设安监局 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