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关于开展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宣传档案工作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所发挥的特殊作用,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教育功能,根据国家档案局、自治区档案局的要求,**市档案局决定于今年6月9日至6月14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第三个“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档案——与你相伴”
二、活动时间
2015年6月9日至6月14日
三、活动内容
从实际出发,面向社会大众,充分挖掘档案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围绕“档案——与你相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档案文化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档案文化,宣传档案的历史传承和见证作用,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利用体系建设和安全体系建设,宣传档案部门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新举措新经验和好做法。
四、活动要求
(一)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以及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策划,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屏、张贴宣传标语、上街开展档案咨询等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要围绕党和国家大局以及本地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务求实效。
(二)请各县(市、区)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亮点及宣传的报道报送至**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监督科。
(三)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其综合档案室达标定级的单位)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及图片报送**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监督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市档案局
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