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教职工聘期考核工作通知
中乒院、各二级学院、处(室)、竞校、直属单位:
根据《****学院**年人事管理制度调整方案(试行)》(上体院院字[**]7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新一轮全员聘任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教职工**年7月至**年6月三年聘期的工作业绩与思想品德进行全面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全面了解教职工三年来取得的工作实绩,提高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继续推进以岗位职责和绩效为特征的人事制度改革。
二、考核对象
本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1、管理人员(科级及以下)、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着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思想品质、敬业精神和工作实绩。
2、专任教师:对照《****学院教师岗位职责》,考察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工作,重点考核三年内完成的工作量,获得的代表性成果以及本科教学工作情况。(教师可登陆校园网“信息门户”,在“人事服务”—“岗位考核”中查询工作量具体数据及考核等次)
教师完成聘期总工作量的考核,按照《****学院**年人事管理制度调整方案(试行)》(上体院院字(**)75号)中“****学院教师年度工作量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四、考核等次
教职工聘期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年至**年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聘期考核参考依据。原则上,凡**—**年度绩效考核有2次或2次以上“基本合格”的,聘期考核“基本合格”;凡**—**年度绩效考核有2次或2次以上不合格的,聘期考核“不合格”。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按照《****学院**年人事管理制度调整方案(试行)》(上体院院字(**)75号)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五、考核方式
被考核者应认真对照原聘任岗位职责, 做好聘期总结,对三年聘期中履行岗位职责作自我评价。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评议后签署考核意见,并确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时间安排与要求
1、5月12日前,教职工完成聘期个人工作总结,并填写《聘期考核登记表》。
2、5月15日前,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评议,确定聘期考核等次,把考核表和汇总表报人事处。
3、5月22日前,人事处汇总全院聘期考核情况,报院考核工作小组审定。
七、组织领导
聘期考核工作在校考核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各部门须建立相应的考核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程序与时间节点,组织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