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五个倍增”工程建设、打造“魅力**,生态新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5年6月
二、评议等次
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按党员百分制考核参考标准附后)四个等次。70分以上为合格,60—69 分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各党支部要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根据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职工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三、评议形式
党员民主评议结合党员百分制管理考核工作进行,党员百分制管理考核结果即为本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
1、测评对象
全镇各党组织中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具体分为三类:
1、农村社区类;
2、机关事业类;
3、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类。
其中,对于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镇党委批准后,可不纳入党员百分制分类测评。
2、测评时间
1、农村社区类、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类党员的百分制测评,从上年的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测评周期,党小组长对每个党员的评分项目、加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等进行日常计分,各党支部每半年汇总一次,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每位党员的得分情况;
2、机关事业类党员的百分制测评,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工作为一个测评周期,党小组长(党组织书记)对每个党员的评分项目、加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等进行日常计分(其中,党员履行工作职责以年度测评结果为依据),每半年汇总一次,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每位党员的得分情况,每年年终汇总考评与干部职工年度测评结合进行。
3、测评标准
(1)评分项目
规范组织生活。主要是指按时、按要求参加党支部、党小组学习、会议和活动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履行党员职责。主要是指支持地方、单位、企业工作或发展,教育家庭成员,履行岗位职责等。
(2)测评项目。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合格率100%计20分,合格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反向测评每出现1票,经甄别属实扣1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3)加分项目。主要是指发挥模范作用,如热心公益事业、参与扶贫帮困、组织文体活动、带头移风易俗、支持项目发展、调处矛盾纠纷、代办群众事项、个人团队获奖、科研项目攻关等。
(4)“一票否决”项目。如有下列“一票否决”行为,即评为不合格党员:违纪违法,计划外生育;参加、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
4、测评方式
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三评两审一公开”方式进行。
(1)“三评”。党员自评,党员每季度书面(口头)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个人自评得分情况。组织考评,党支部或党小组每半年对党员评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考评。党员群众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群众民主测评。
(2)“两审”。测评情况须经党支部审查、测评结果由基层镇党委审定。
(3)“一公开”。测评结果向全体党员、广大群众公开,同时应允许党员对涉及自己的得分情况和相关问题进行申辩。
5、结果运用
党员百分制测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并作为党员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对测评为优秀的党员,各党支部要结合“七一表彰”等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推介;
(2)对测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进行谈心谈话,是预备党员的延期转正;
(3)对测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进行警示和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改正,期限为一年,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对连续两年测评不合格的,应劝其退党或实行除名处理。
同时,对测评为不合格和连续两年测评不合格的党员,要将党员有关情况和组织处理情况,及时报镇党委,并由镇党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评议内容
1.学习教育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一是明确评议工作标准、程序和安排;二是采取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形式,集中学习“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容;就争当“五好”党员,开展广泛讨论,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对党员标准的认识和体会。通过学习,使党员掌握思想武器,端正态度,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评议。
2.调查情况
各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走访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支部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情况、参加志愿者服务队情况进行综合,对重大问题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3.自我评价
在认真学习和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年度承诺的内容,对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和剖析,肯定成绩,找出不足,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同时,认真填写好《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未转出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时返回参加评议,如有正当理由不能返回的,应向所在党组织说明情况,寄回个人自我评价材料和由供职单位提供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4.开放评议
本次评议采取党内评议和党外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党内评议,召开支部大会,党员进行自我小结和自我评价,在党员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二是党外测评,由支部邀请公道正派、敢于直言的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并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鉴定
支部根据调查评议、测评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给予划等,在全体党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组织意见。每个党员都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对被评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由支部填写表格,报镇党委审批。
五、“七一”表彰
1、表彰项目
“五好党支部”(4个)、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优秀共产党员(要求各党支部于6月22日前将评选结果报镇党委,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3、评选办法
(一)“五好”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好”党支部由镇党委根据党支部半年来的工作运行情况,并结合上半年党务工作开展情况,提交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先进党支部4个,班子不团结造成较大影响的,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取消班子评先资格;优秀党务工作者由镇党委根据日常工作及班子运行情况,综合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考察确定6名。原则上在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小组长内选择。
(二)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由各党支部根据党员百分制考核测评结果确定,其中镇党委表彰优秀党员的比例在各支部党员总数的6%—8%之间,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表彰部分优秀党员,但最高不超过党员数的15%,并报镇党委审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程序。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是党内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各支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布置,严格按程序、按步骤进行。支部书记必须亲自抓,并且组织专门班子,做到按时、按要求步步到位。
2、公平公正,务求实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一定要坚持“按章办事、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敢于动真,一视同仁,严格标准、程序和政策,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3、建章立制,全面整改。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归类进行全面分析和认真研究,要努力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进一步落实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以达到民主评议的真正目的,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各党支部在6月22日前做好评议工作,并将民主评议党员总结材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综合表、民主评议优秀党员审批表、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报镇组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