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5年中小学暑假即将开始,为做好2015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各项工作,使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充实的假期,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统一为:7月10日至8月31日。8月30日、31日报到。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
学校要以告家长书等形式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
二、切实做好暑期相关工作
1.加强暑期安全工作。各校要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各校可在学校放假前,制定统一的学生假期安全注意事项,通过班会逐条学习、师生大会要求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防止玩水溺水、交通旅游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等为重点安全专题教育,对安全注意事项做到每位学生、每位家长、每位教师的全知道,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各校(园)要认真做好假期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对学校校舍、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化学实验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确保开学时师生在没有任何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及时开班上课。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校(园)要严格执行省“五严”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违规补课、违规招生和有偿家教等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各学校(园)也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
3.严格招生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必须严格按照县教育局规定时间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提前招生。招生前,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本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暑假前和暑假期间进行新生录取和分班时,不得组织招生考试和学生分班考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招收线下生。对于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将严肃处理。
4.加快校安工作建设进度。有校安工程任务的相关学校要利用当前天气利好时机,以“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为建设目标,有效做好协调、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快校安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所有加固项目在8月25日前完成,所有在建村小确保7月底前竣工,其他新建项目按序时进度如期完成。
5.做好各级各类培训工作。各校要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既要加强校本培训,特别要针对一学年来设施设备配备与使用情况、学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师德师风师能提升、信息技术的整合与利用进行较为系统学习和培训,普遍提升广大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执教能力。又要组织参加省市级培训的教师准时参培,确保参培人员数量与培训质量。同时,要组织教师有计划地阅读推荐书目,加强理论学习,加快名优教师的成长步伐。
6.科学安排学生的暑假活动。各校要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暑假期间,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每生必改、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暑假书面作业。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项目。各校要抓住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这一契机,积极开展《宿迁文明20条》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将文明礼仪养成与家庭、社会相结合,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不断提升文明素养。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各种方式,让家长懂得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暑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减少孩子参加社会补习的次数,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
7.切实抓好“控辍”工作。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尤其是初中学校要利用暑期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流失学生返校动员工作,切实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
三、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
新学期开学时,各学校(园)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本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安排等有关校务内容,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开学前后,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所辖学校的开学工作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将严肃批评。
2016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3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22日。各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四、加强对暑期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教育局将在放假前后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把有关规定落实到每所学校;进一步加大对学校执行“五严”规定等各项工作的检查力度,县教育局同时设立举报电话,确保假期中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并组织人员进行随机督查,确保所有中小学不发生违规行为。县教育局举报电话为**
各学校(园)要于7月10日前将本学期学校工作总结、假期值班表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并将新学期工作计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于8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