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公告
尊敬的**小区全体业主:
因**物业公司战略调整,将在九月底**的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撤出**小区。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业主委员会 就 **住宅小区 项目后期物业管理单位选聘进行公开招标。现定于20**年 ** 月 17-1** 日起采取书面方式召开业主大会,请业主准备好业主选举证或房屋产权证、身份证,以便核实投票权数;委托他人投票的,被委托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业主委员会选举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复印件和委托书。
业主大会议题:
一、 表决是否授权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并签署物业管理合同;
二、 表决是否通过业主委员会所编写的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三、 是否进入**市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工作(按合同总金额收取招标费)
四、 中标企业为一级资质,物管费用:住宅为每平米3元,商铺为每平米4.7元。
五、 中标企业为二级资质,物管费用保持原价不变。
大会时间安排:
20 ** 年 ** 月 17 日至20** 年 ** 月 1** 日:在 **小区北大门 集中投票,同时筹备组将组织人员逐户上门回收业主大会表决票;
20 ** 年 ** 月 19 日(9:00起):工作人员将组织人员在小区内现场唱票。依据相关法规,如回收时限届满,与会业主总户数、总票权数未达到业主大会法定比例的,将告知全体业主延长投票时间,组织人员继续催收业主大会表决票,直至与会业主总票权数达到业主大会总票权数法定比例为止。
如有疑义,请与工作组联系。
业主委员会(代章)
二○**年 八 月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