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巩固农村公路的建设成果,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更好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我县20**年下半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县10个乡镇(**镇、**乡、**乡、**镇、***乡、**乡、**镇、**乡、**乡、**乡)农村公路,总里程473.863公里。
二、具体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
1、清除路肩草及培土(50cm宽以上,分值25分)。
2、上边坡除草(高度2米,分值25分)。
3、清理边沟杂物、淤泥及溜塌方,确保桥涵构造物等排水系统畅通(分值30分)。
4、确保路面整洁,无路障(分值20分)。
5、公里牌、公示牌已制作完成未及时埋设的线路,每条路公里牌扣2分,公示牌扣2分。
三、时间要求
20**年12月30日前完成,20**年1月中旬组织检查验收。
四、组织验收
检查验收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经验收不合格的暂缓拨付补助资金,并责令整改合格后再予以拨付。
五、养护资金补助标准
乡道:600元/公里,村道:500元/公里。
六、奖励
上半年养护评比权值占40%,下半年养护评比权值占60%,综合评比得分前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2万、1.5万、1万奖励,综合评比得分第四名至第六名的乡镇分别给予0.5万元奖励。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各乡镇、村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