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党建工作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为纪念建党94周年,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谱写好“中国梦**篇章”建功立业,根据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现就做好“七一”期间的相关党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主题自定,可采取学习教育、参观党史、演讲宣讲、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走访服务、“微党课”等形式,总体上要做到三个紧密结合,即:与全市“基层组织服务年”、“四个大突破”工作中心紧密结合;与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紧密结合;与警种职能紧密结合。
二、开展一次党员义工服务活动
以法律咨询、环境整治、便民利民等为主要内容,结合民警义工进社区活动,组织党员民警开展与群众生活、安全防范息息相关的便民、利民活动,组织党员走进社区参与整治环境。
三、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
对照市局谈心谈话制度和“三严三实”要求,结合对民警思想状况的分析研判,采取个别约谈,集体恳谈等形式,在局领导与单位部门负责人、单位部门负责人与民警中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进一步凝心聚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
各党支部(总支)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注重引导广大党员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升自身党性修养。每名党员要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五、开展一次“三解三促”活动
按照“三解三促”挂钩联系要求,主动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企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几件实事好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全市党员干部“三严三实”作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根据《党章》规定,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结合市委组织部规定,我局对党员党费收缴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党费缴纳标准依工资额核定。2015年上半年,各支部党费收缴期限为1月—6月。
特此通知,希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市公安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