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金秋助学工作通知
各村(社区):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权职能,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的经济困难,确保全镇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全镇各村(社区)认真做好金秋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和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帮扶困难职工群体、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二、帮扶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
2015年参加高考,当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本县籍已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建档或临时建档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二)受助条件
1.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且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线上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保障线,但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患有需长期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疾病、子女入学以及遭遇重大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子女;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
三、资助程序
(一)申请资助的已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应向所属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但暂未纳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农??工),在提出资助申请的同时,由当地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先为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并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再按程序申报资助。
(二)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大学新生申请助学金时,须持其父母所在单位(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工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基层工会公章的《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资助申请表》(附件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为农业银行**县支行)、学生1寸彩色照片一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金秋助学”工作是县委、县政府2015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项目,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今年本单位、本辖区困难职工子女高考录取情况,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建档工作,及时安排布置今年的金秋助学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规范程序,强化监督。要完善工会金秋助学“调查摸底、规范建档、推荐审核、实施救助、记录归档”的工作程序,对困难职工子女的家庭收入情况、父母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做到提前了解,掌握底数;要坚持先建档后帮扶,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认真审核助学信息,及时录入帮扶系统;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各基层工会审核并拟推荐上报的受助对象名单必须进行公示后上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并在申请表内“基层工会推荐意见”栏中加注“已公示”意见;既避免重复救助,又不遗漏,加大对助学资金的申请、公示、发放等环节的指导、监管,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三)加大宣传,注重实效。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采取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确保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应助尽助。大力宣传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选树一批通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激励贫困学生弘扬不畏困难、逆境而上的人生态度和学习精神。
五、具体安排
(一)总体时间安排: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从7月8日开始,到8月10日结束。
(二)各村(社区)于8月10日前将纸质的学生申请表(附件1)、实名制汇总表(附件2)、公示单(附件3)加盖鲜章一并交到**镇党政办。愈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