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夏季汛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
各县市经信委、各园区:
目前,全州即将进入主汛期。为切实做好汛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经信委、各县市(园区)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沉痛教训,高度重视强降雨、洪水、大风、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汛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各县市经信委、各县市(园区)、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汛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要督促指导民爆、电力企业深化隐患排查、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1、各县市经信委要加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定期对厂房、车间和维护防汛、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装置、设施的监控,雷雨天气情况下,民用爆炸物品,油储罐要停止生产和装卸,并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高度关注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把一切防汛不安全隐患解决在汛前,确保汛期企业安全生产
2、各县市经信委要加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加大防范工作力度,适时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企业、公安、联防等力量巡视电力设备和输电线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力设施廊道环境安全可靠,确保社会各行各业正常生产、生活用电秩序,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防汛工作,加强联动预警,强化应急准备
一是各县市经信委、各园区门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做好汛期应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系,做到信息共享、协同应对,要进一步制定落实防、抢、撤措施,细化完善企业防汛预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险情、灾情以及极端天气灾害的各方面准备工作,明确应急人员、装备和物资,不足部分及时补充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尽一切努力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各县市经信委,各园区、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灵通信息,认真履行值班职责,遇有突发重大灾情,及时报告,确保防汛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