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夏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村、各站所、驻镇各有关单位:
全镇“三夏”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三夏”期间全镇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确保“三夏”期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特成立崇岗镇“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谢生良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梁迈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综治中心、林业站、派出所、供电所、各学校负责人、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镇党委副书记梁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指导、落实具体工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各相关站所、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立足于宣传发动、提前预防,在村部、人口集中的庄点等广泛宣传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安全用电常识、农机使用、防火安全知识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为认真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突出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一是杜绝田间焚烧秸杆行为,确保防火安全。要安排专人进行定期巡查,倡导安全作业观,对田间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劝阻,消除焚烧秸秆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引导秸秆合理堆放,严禁把秸秆堆积在田间地头、沟边、路边或林木近旁,杜绝起火隐患。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要重点监控,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要加强辖区路面巡逻、宣传、检查,杜绝在道路上打场晒粮。确保全镇道路畅通安全,预防发生意外事故。三是切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在搞好农机安全技术检验的同时,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加强农机安全作业检查,严格执行“三不准”和“三禁止”的规定。“三不准”即: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收割机不准使用;未经培训的机手不准上机操作;拖拉机、柴油机不戴防火罩不准作业。“三禁止”即:禁止使用淘汰的收割机进行作业;禁止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禁止脱粒机带“病”作业。要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严密的防范,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三夏”农机作业安全。四是全力做好三夏期间的治安防范工作。各村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巡逻防护,做好联防工作。对麦收期间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特别是对影响三夏生产的不良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三夏期间社会秩序稳定。五是认真做好用电安全管理。要督促落实好各类用电线路、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及时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用电设施,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用电安全。六是加强水域、水库管理。要认真排查辖区内各类水域、水库的安全隐患,在周边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要定期巡查,对游泳、捕鱼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确保无溺水事件发生。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各站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三夏”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村、各站所、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结合各自实际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各村村委会主任是各村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具体落实好本辖区的“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包村站所负责协助各村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党政办负责对各村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好农机安全的各项工作。林业站负责落实好林木防火的各项工作,派出所负责落实好消防安全、道路安全及社会治安的各项工作,供电所负责落实好用电安全的各项工作。各学校负责落实好暑期学生安全的各项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因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引发的安全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把“三夏”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计入全年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