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15年暑假放假、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暑假时间安排
学生:7月4日至9月5日暑假放假。9月6日晚7:00前报到。9月7日起上课。
教师:7月6日—10日,按教务处和所在系(部)安排做好期末考试的阅卷、登分、总结工作;完成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动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教学与科研工作研讨。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7月11日进入暑假。9月6日正式报到上班。
干部、职工:暑假期间不休息,坚持在岗工作。同时,处级以上干部要根据省委、省高校工委和院党委的安排,按照“院党字〔2015〕28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完成前两个专题的学习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工作,具体按照所在中层党组织的安排执行。在确保学院安全稳定,按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的前提下,各单位可统筹协调安排本单位干部、工人轮休,9月6日起全部正式上班。
参加下学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师生:按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教务处要求,做好交接、动员、专题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后,进入暑假。开学报到时间按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县(市、区)中小学开学时间安排和院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要求执行。
参加非师范专业岗位实习实践师生:按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教务处和当地实习实践岗位具体要求执行。
二、假期有关工作安排
1、各中层党组织要按照学院党委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于7月15日和9月30日前分别完成前两个专题的学习讨论。同时,组织本单位处级以上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在本单位专题学习会议上交流。
2、各单位要高度负责地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认真执行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于7月2日上午11: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党(院)办(**)和武装保卫处(部)(**)各一份;各系值班表须同时向学生处(**)报送。
3、武装保卫处(部)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指导和检查全院暑假假期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注意做好防火、防盗、夜间巡逻、值班等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自查并配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暑假期间,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4、各系、院团委、学生处共同负责,图书馆、总务处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做好留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5、院团委、院学生会牵头负责,积极帮助外省籍学生购买返乡火车票。
6、教务处、各系和职能部门要组织清理所负责区域的卫生,特别是校管教室和系管教室的卫生。需调整学生公寓的学生,要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把自有物品带走。各系书记、主任等领导和辅导员要亲自组织,安排系管教室存放并保管好学生物品。
7、各系由系书记、主任负责,进一步做好欠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督促欠费学生于7月2日前交清所欠费用。下学期开学时,对未缴应缴费用的学生,各系均暂不予注册,并将欠费学生名单于9月11日下午5:00前书面报送计财处和学生处各一份。9月17日起,学院将就欠费情况进行通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8、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都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五十二个不准”、“五不准”、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和“晋纪发[2014]4号”、 “晋办发电[2015]18号”、“晋办发电[2015]20号”等文件以及学院各项纪律、作风要求,严禁各种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9、总务处、附中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好本单位暑假期间的工作,确保师生正常学习、工作、生活和校园安全稳定秩序。
10、各单位负责人于9月6日下午3:00到主楼10层第二会议室开会,汇报开学工作准备情况和下学期教学等工作计划,同时学院就新学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