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区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浙安委明电〔2015〕3号)、(绍柯安办〔2015〕39号),绍兴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绍市安委〔2015〕14号)、柯桥区安委会《关于转发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绍柯安办〔2015〕41号)等系列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辖区内生产生活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始终牢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理念
中秋国庆期间,是事故易发时期,也是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时段,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
二、各司其职,全员参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检查方式
1.从即日起,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做好检查记录;
2.各驻村指导员、联厂干部、各村(居、社区)负责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
(二)检查范围
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工业企业(含危化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户),学校、医院、敬老院、宗教场所、在建工程、商贸企业(含大型卖场、专业市场、KTV、饭店、宾馆、网吧、浴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重点
1.街道重点安全生产隐患单位整治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3.印染企业定型机、污水池,酒厂储酒池,商品混凝土企业水泥搅拌机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情况。
4.废弃、停用厂房、租赁厂房、仓库及员工集体宿舍安全状况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
6.工业企业、高层写字楼特别是KTV、网吧、浴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
7. 中秋国庆期间商贸企业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宗教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9.危化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户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10.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安全管理情况。
11.特种设备定检情况。
12.“多合一”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好、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动力,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密切配合协调,全力督促检查。
2.务必认真排查、落实到位,推动本质安全。企业自查是最基础的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重点危险源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落实人员予以整改,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务必强化责任、全面排查,确保工作实效。所有担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任务的同志,都应当认真负责,确保检查一处、严把一处安全生产关;都要深入细致,不放过任何隐患和问题;都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办事;进一步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严格值班、信息畅通,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及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安排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尽快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程序规定及时、如实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