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廉俭过节通知
为严格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相关部署安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9月17日上午,本溪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就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俭过节各项纪律提出要求,市局党委委员,各分县局、警种部门一把手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公安部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检查执纪问责确保中秋国庆廉俭过节的通知》和中纪委相关通报,副市长、公安局长杨建军就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廉俭过节各项纪律要求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领导带头,保证执行到位。中央、省市纪委和公安部在“两节”前,专门就廉俭过节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又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管好机关干部和家人。对此,全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带头抵制“四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率下,做到不送、不收、不贪、不占,坚决刹住公款吃喝、购买赠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确保“九个严禁”等纪律要求落地生根,让干部廉俭过节成为人人自觉、个个遵守的新常态。
二是要管住队伍,确保不出问题。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员民警的教育管理监督。要深入排查本单位、本警种在关键节点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前研究制定预防措施,提前向广大民警打招呼、扯衣襟,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最大限度地把问题消除在萌芽和初始状态,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省委巡视组驻溪开展工作期间,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绷紧队伍管理这根弦,教育民警严格遵守各项警规警纪,规范民警八小时以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发生涉“枪酒车赌毒”等“大恶丑”问题。
三是要严明纪律,强化督导问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发现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要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尤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四风”问题,一律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各单位自查不力,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或者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也要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自我监督,提高免疫力,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坚决,绝不能出现“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