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节期间工作通知
各村、各单位:
**年“十一”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节日期间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安全事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值班等项工作提出要求,请各村、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全镇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有关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立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严格执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节日期间社会稳定。要加强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严防重特大治安事件的发生。要密切关注“藏独”、“东突”、“民运”和“xx功”邪教组织等境内外敌对势力动向,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打击措施,严防其借节日进行反宣渗透和捣乱破坏活动,特别是密切关注恐怖暴力活动的动向,有效防止恐怖暴力案件的发生。要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落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各项政策。
节日期间,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涉及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人民内部矛盾排查化解力度,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重点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重点村及大型公共场所要制定防范、处置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落实责任、部署力量、严密组织、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二、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安全事故
节日期间,全镇要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突出抓好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坚决治理超能生产、突击生产等威胁安全的违规行为,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做好供水、供电、加油站等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公安、城管、司法、综治、流管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安全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堵塞漏洞、强化责任,严防各类重大生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各村、各单位和重点行业要提高防火意识,落实责任制,加强实地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三、加大环境整治工作力度
各村、各单位全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净化、美化、靓化标准,全面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集中整治环境脏乱差、非法经营及各类不文明行为,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搞好亮化美化,创建安全、整洁、优美的镇域环境。
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依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保证节日期间市场食品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买到放心满意的商品。同时,做好各种流行性疾病的监控与预防工作。
四、严格执行事务性工作制度
各村、各单位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时,要迅速、妥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把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报送镇办公室。
各村、各单位要做好带班、值班工作。安排领导干部昼夜值班,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严格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对本村、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带班领导要亲自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镇党政一把手。
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如特殊情况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报告制度,各村党支部书记外出要向镇党委书记、镇长请假。
五、积极营造节日气氛
节日期间,各村、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营造浓厚、喜庆、欢乐的节日氛围。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要求:各村、各单位请将节日期间每日值班表于9月30日(周一)下班前报镇办公室。
办公室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