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红线”和“底线”思维,加强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全面开展安全排查。各单位要对本项目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对于存在问题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坚决采取停工整改的措施,直至隐患消除后才可由属地建筑安全机构批复继续施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安全生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按照省住建厅《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赣建安[2015]11号)和《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赣建安[2015]9号)文件精神,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每个工地检查和整改情况要做好记录,建档备查。
三、进一步做好节日值班和应急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报告。节日期间继续施工的工地,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带班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暂停施工的工地,要做到机械复位,电源关闭。同时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请各单位9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报材料交至区安监站。我站将对问题严重和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