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及秋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国庆节及秋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中秋节、国庆节和秋季是旅游旺季,是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繁忙季节,也是事故的易发时期。各乡镇(街道)、部门、有关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周密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本地区本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履行监管职责,开展安全检查。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及秋季的事故防范工作,要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以易发生事故的行业、场所、设施和已经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为重点,扎实开展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认真督促各项整改、防范措施的落实;要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备、设施明确专人加强监控,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工作力度、深化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是要在前阶段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照《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委〔2015〕6号)、《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委〔2015〕7 号),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确保打出成效。二是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访暗查、突击抽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每一起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做到彻查隐患、及时整改。三是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基层、企业以及各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做法和成效;要从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认真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推广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四、突出监管重点,落实防范措施。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中秋节、国庆节和秋季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和重点,切实加强监管。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运输工作相关部署,贯彻**委16号文件《道路交通安全严管七项规定》,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重点查处打击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违规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旅游部门和各旅游经营接待单位,要根据景区景点、游乐场所的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要落实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电梯等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运行安全。
(三)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抓好安全评价,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贯彻落实**委17号《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项规定》,加强对容易发生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状况检查,重点要对车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违规行为。同时,各乡镇(街道)、公安基层派出所、农村专职或义务消防要加强农村火灾预防工作,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排查。
(五)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和宣传教育,对安全责任、安全制度、施工资质、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排查和整治,严防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六)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每周进村入企,及时掌握整治进程、整治动态,定期上报有关信息、报表,确保两项工作扎实有效。
其他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学校、“三场所一企业”、非煤矿山、电力、锅容管特、水利、林业、卫生安全和打击小微企业及作业场所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着重抓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能力。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体系,认真做好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准备,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编制科学合理的企业预案和岗位预案,建立企业应急管理组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把应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准确规定操作规程和动作要领,让每一名员工都“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增强自救互救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加强安全宣传,严格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即将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为法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推动依法治理。同时,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文化氛围;要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严格执行领导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要做好值班记录,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保证信息畅通。
请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企业于9月**日前将中秋、国庆值班安排报县安委会办公室,中秋、国庆期间当日安全生产情况每日16时前,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汇总情况10月8日下午5时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