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祝寿活动通知
各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高铁新城社会管理局、度假区便民服务中心、黄埭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重阳节到来之际,开展重阳祝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范围
1.**区统筹范围内的老年居民中,今年年内逢70、80、90周岁生日及年满100周岁以上,且于2015年09月25日前已纳入**区统筹范围内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高龄老人,不包括我区已纳入大市范围异地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
2.在大市范围内异地退休,今年年内逢70、80、90周岁生日及年满100周岁以上,且于2015年09月25日前已纳入**区统筹范围内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高龄老人。
3.重阳祝寿名单由区退管中心在一体化信息平台中生成。
二、祝寿形式及标准
各镇(街道、区)以发放祝寿蛋糕券、重阳糕券、长寿面券或生日慰问金等形式开展活动,慰问标准按照70周岁每人100元、80周岁每人120元、90周岁每人1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200元发放。
三、活动安排
1.居住在**区统筹范围内的老年居民,由各镇(街道、区)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组织村(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祝寿活动。
2.居外退休人员按照祝寿标准由区退管中心组织开展祝寿活动。
3.各镇(街道、区)劳动保障部门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将祝寿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退管中心。
四、经费来源
重阳节祝寿活动经费结算按照《关于印发〈**区城乡老年居民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相人社〔**〕32号、相财社〔**〕31号文件执行。
各镇(街道、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对“重阳祝寿”活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高龄退休老人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