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各股室,油气长输管道、电力、成品油、民用爆炸物品、规上工业、通信、商场、展会等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化领域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安委会第3次例会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本系统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检查的重点
一是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和偷盗油行为。重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
二是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成品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行为,民爆物品和成品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行为。
三是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在建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建筑工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防电、倒塌等措施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电焊电气、起重、蹬高等特种人员持证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四是商场、通信、物流、展会等商贸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督促商场、通信、无线电、电子商务和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各种商业会展、商贸企业(含电子商务企业)、在建商贸项目(园区)及本系统食品行业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经营(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经营防范工作,做好市场监测、应急保障工作。
三、检查方式
由各行业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各业务股室工作人员对所管行业和所管业务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按照“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现场检查。
四、责任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实施。同时,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县人民政府及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第一组 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和在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实施。牵头负责人:总经济师杨开荣,石油天然气保护股王长跃、产业园区股唐代杰、项目投资股张鲁具体承办。
第二组 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民用爆炸物品、成品油、电力、规上工业等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实施,牵头负责人:副局长魏平,电力和能源股黄成、经济运行和综合股俞孟秋、安全生产办公室王长跃、局办公室李茂森具体承办。
第三组 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商场、通信、物流、展会等商贸和电子商务领域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实施,牵头负责人:副局长高扬,商务流通股(执法大队)羊斌、信息化股李仕清、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罗会全具体承办。
第四组 负责织、指导和监督局机关办公场所、职工家属院和小车运行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牵头负责人:局纪检组长李佳伟,局办公室张天荣、鲜勇、陈**、银燕、林红梅具体承办。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牢记责任。各行业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势、走过场。各检查组要结合检查情况详尽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必须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认可,一式两份,企业留存一份(下次检查隐患整改情况),一份本局存档。各组检查结束后,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及时和局安办衔接,同时将检查情况及现场音像资料报局安办存档。
(二)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行业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敷衍了事。各检查组按照责任分工,自行确定各组检查时间,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检查小组和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