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
为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和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各国土资源所(分局)主要负责人要积极配合乡镇安委办检查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重要部位和岗位,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安排专人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要在节前对所属的企业开展巡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做到防范于未然。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应急处置情况;窑棚是否完好,窑体外墙体是否坚固,窑体内部弧度是否变形;制坯车间用电线路是否规范;取土区边坡角度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有无防范措施;职工宿舍、食堂等是否存在危房且室内电线路是否规范等。
三、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各国土资源所(分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积极配合乡镇安委办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和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四、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准备工作。
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切实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要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安排专人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杜绝瞒报、漏报和迟报,确保信息通畅。
各所国庆期间安全检查情况,于10月10日前书面报局地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