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紧急通知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的紧急通知》,为加强我区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避免库房漏水和地势低洼造成档案安全隐患,现就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的档案安全。洪涝及其次生灾害是危害档案安全的重要因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麻痹。落实防汛责任制,各级责任人要强化担当意识,履职尽责,确保安全防范工作指挥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确保档案安全。
二、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汛期档案安全管理应急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时刻关注天气情况,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区档案局报告,确保档案安全渡汛。同时,各主管单位要做好对下属单位的档案安全监管工作。
三、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收到通知后,要对档案库房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迅速整改。凡档案存放处地势低洼,并易进水的,要提前部署档案转移工作。如无条件转移的,要加强监视,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准备好抢救档案的需用箱、编织袋等物资,部署好人力,遇危险要及时组织转移抢救档案。地势较高的档案室,要认真检查门、窗、天花板等有可能渗、漏水的地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受浸受潮。档案资料如遭受水浸水淋等损失的,要及时向区档案局报告,不能擅作处理,以免扩大损失;档案因雨天受潮,要在区档案局的指导下进行脱水除湿处理,防止档案虫霉现象发生。
四、各单位要做好汛期档案保护工作。严格档案库房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相关设备的检修与维护,针对不利环境,适时开启空调、去湿机或排气扇,及时投放防虫药丸等,有效控制库房温湿度,避免档案受潮、发霉。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立即行动,做好部署和检查工作。对措施落实不力、造成档案损毁事故的,将依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有关条款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