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国庆中秋即将来临,为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五大行动”和泰州市政府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部署安排,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切实增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企业负责”责任体系,加强对辖区企业、场所的督促指导,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机械、冶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易燃易爆、特种设备等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重点
一是要突出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超员、非客运车辆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重点部位和重要农村公路的监控力度,切实做好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查堵工作,加强节假日期间农杂船舶的现场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二是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监管。加大对游乐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重点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应急疏散预案等,切实排除火灾等安全隐患;对节日期间举办的节庆、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发生拥堵、踩踏等安全事故。三是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要认真吸取全国近期液氨爆炸事故教训,强化监管手段和检查指导力度,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监控,实行专人盯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四是要加强易燃易爆的安全监管。节日前后,村建所、安全办要集中力量对重要设施,尤其是燃气站、充装点、加油站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加大打击擅自充装、非法设点、非法埋设管道、无证经营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力度,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确保燃气供应、使用安全。五是要全面抓好非煤矿山、机械冶金、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供水、供电等行业领域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因节日放假停产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六是要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同志值(带)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市有关部门报告。
四、时间安排
9月20日开始,镇安委办组织检查组进行拉网式检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扎实检查。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亲自带队检查、亲自抓好整改,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发动,层层负责,条块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即查即改,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安全隐患又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业停产整顿。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强化督导,确保实效。镇安委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白天巡查、夜间抽查的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