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比赛通知
关于举办“感党恩·谋发展·促振兴”青年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工会联合会、团委、妇联,县直(驻县)单位、企业党组织、工会、团委(团支部)、妇委会:
根据《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崇办字〔**〕74号)活动安排,现将“感党恩·谋发展·促振兴”青年演讲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年6月下旬
二、参赛对象
各乡(镇)、部门单位、企业青年干部职工
三、内容与要求
围绕“感党恩·谋发展·促振兴”、“中国梦·振兴梦”主题举行演讲,参赛者围绕主题自拟演讲稿,内容应当主题鲜明、积极向上、逻辑严谨。
四、赛程安排:
(一)初赛。由各乡(镇)、部门单位、企业自行组织,择优推荐参加预赛。
(二)预赛和决赛。预赛分乡(镇)组和县直、驻县单位及企业组进行,分别选出4人和8人参加决赛;决赛在预赛筛选出的12名选手中进行,结束后即时颁奖。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六、比赛规则
(一)本次比赛所有演讲内容必须与活动主题相符,演讲内容要做到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语言精练、表达完整、逻辑严谨。
(二)比赛采用限时演讲,参赛选手演讲用时为5-8分钟。
(三)比赛采取预赛、决赛两轮制,预赛选拔出12名参赛人员进入决赛。
(四)比赛采用抽签制,参赛选手按抽签次序依次上台演讲。
七、评分规则:
(一)本次比赛采用10分制进行评分,要求做到主题思想突出、表达形式完美。评委按照以下评分细则为每位选手现场打分。每位选手的个人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按成绩高低排序产生(成绩相同为并列,不产生后一名)。
(二)评分标准:
1、内容架构(3分):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语言表达精练流畅。能够紧扣主题,整篇演讲一气呵成。
2、肢体表现(1分):演讲者在台上的表现,应能加强演讲的效果。演讲时可以用肢体语言如手势、表情等来强调论点。
3、形象表现(1分):要求气质高雅,服饰得体,举止自然大方,能够体现当代青年人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4、声音表现(1分):演讲时语调高低有致,上下起伏,语速音量适当,有感染力。
5、口才语言(3分):讲究演讲技巧,体现演讲魅力。措辞要符合演讲内容,用语能够清楚表达意思、切合演讲的场合。
6、现场效果(1分):现场感染力强,观众反应热烈。
7、时限控制(扣分):每位选手用时控制在5-8分钟。超时限者,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则作出相应扣分。
八、几点要求:
(一)《若干意见》出台实施一周年纪念活动是县委、县政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感党恩·谋发展·促振兴”青年演讲比赛是系列纪念活动的重要一环,各乡(镇)、部门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荐优秀人员参赛(预赛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二)县新闻中心、县委报道组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各单位于6月21日前将推荐参加演讲比赛的选手名单报送至团县委,联系人:杜鸿平,联系电话:,电子邮箱: